1.《广陵年鉴》是由中共扬州市广陵区委、广陵区人民政府主管,广陵区档案馆主办的综合性、资料性区情年刊。2005年出版首卷,本卷为第19卷。
2.《广陵年鉴(2023)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、系统、客观地记述和反映2022年度广陵区自然、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和生态建设状况,旨在为社会各界和海内外人士了解广陵区提供基本信息、为宣传广陵区提供基本资料、为研究广陵区提供基本素材。
3.《广陵年鉴》采用分类编辑法,结构分为类目、分目、副分目、条目等层次。《广陵年鉴(2023)》共分26个类目:特载、专稿、区情概览、大事记、中共扬州市广陵区委员会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代表大会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、政协扬州市广陵区委员会、中共扬州市广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扬州市广陵区监察委员会、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、农业、工业和信息化、服务业、对外及港澳台事务、法治军事、经济管理、城乡建设与管理、古城保护与利用、生态环境保护、公共安全、公共服务、社会生活、园区、镇街道、人物、附录。
4.《广陵年鉴》在类目之首设“综述”栏目,分目之首设“概况”条目,用以记述各行业、各单位的总体情况,便于各年度间的延续和相互比较,此条并适用于全书。
5.《广陵年鉴》以条目为记述实体,条目标题以粗宋体字加■表示,除各分目之首的“概况”外,均为动态标题,以利于突出条目的信息价值和不同年度间的差异。为保持内容资料的完整性、实用性,根据记述需要,部分资料的时间适当上溯或下延。部分交叉和相关内容采用参见法。
6.《广陵年鉴(2023)》卷首有中文详细目录,全书所有资料可通过目录、页脚、索引等检索渠道查阅。
7.《广陵年鉴(2023)》刊用的文稿、表格,由区各部门单位提供,并经各部门单位审核,条目后署撰稿人姓名,表格后未署撰稿人姓名的均由区相关单位部门提供。全区综合性统计资料、数据由区统计局提供。由于统计来源、口径、方式和时间不同而产生差异时,所用统计数据以区统计局提供的资料数据为准;区统计局未予统计和提供的,以各单位提供的数据为准。
8.《广陵年鉴》统计数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,在涉及与农业有关的某些内容时,仍保留“亩”作计量单位。《大事记》中“△”表示“同日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