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《大埔年鉴(2023)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、观点和方法,着重记载2022年大埔县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、生态等方面的基本情况,供各级领导、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了解和研究大埔参考使用,为编修地方史志积累史料,为推动大埔经济社会发展服务。
二、《大埔年鉴(2023)》采用述、记、录、图、表等体裁,以文为主,图文结合。正文内容采用分类编辑法,设类目、分目、条目三个结构层次,以条目为表现内容的基本形式。为方便阅读,类目和分目一级的标题配以花边底纹,条目一级的标题统一用黑体字加[]号表示,并设置书眉。正文设特载、大事记、县情概览、中共大埔县委员会、大埔县人民代表大会、大埔县人民政府、政协大埔县委员会、大埔县纪委监委、群众团体、法治、军事、农业·水利·气象、工业、交通运输、邮政通信、商业、财税·金融、城乡建设·环境保护、综合经济管理、社会民生、教育·科技、社会科学、文体·旅游、卫生健康、镇场简况、人物、文献选录、附录等。
三、《大埔年鉴(2023)》记述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,根据需要个别事项适当上溯或下延。
四、《大埔年鉴(2023)》内容在2022年基础上作了一些调整。“文体·旅游”类目中原“文体工作”分目改为“文体旅工作”分目,取消“旅游”分目;“社会民生”类目中原“退役军人事务”分目调整到“军事”类目中。
五、《大埔年鉴(2023)》数字用法、标点符号用法分别使用国家标准《出版物上数字用法》(GB/T 15835—2011)、《标点符号用法》(GB/T 15834—2011),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年12月发布的《量和单位》系列国家标准,农田土地面积沿用“亩”。所有稿件由大埔县辖区内有关单位提供。该书所用的统计数字原则上采用县统计局提供《大埔县统计年鉴(2022年)》的统计数字,有些数字亦采用部门的数据。由于统计口径不一,个别数字可能不尽一致,使用时应以县统计局提供的《大埔县统计年鉴(2022年)》的数字为准。
六、《大埔年鉴(2023)》设副科级以上供稿单位负责人名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