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《平阳年鉴》是平阳县人民政府主办、平阳县地方志研究室组织编纂的年度资料性文献,1994年开始出版,《平阳年鉴(2024)》是第29辑。
二、《平阳年鉴(2024)》的编纂方针是:以马克思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、观点和方法,全面、客观、系统地记载2023年度平阳县自然、政治、经济、文化和生态建设各领域事物变化状况,记述全县建设社会主义历史进程,使年鉴既为当今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,又为后人提供资料和借鉴。
三、《平阳年鉴(2024)》按事物性质分类编目,不受行政隶属关系限制。全书设类目、分目、条目3个层次,条目为记述基本层次。全书设“中国共产党平阳县委员会”“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”“平阳县人民政府”“政协平阳县委员会”“平阳县纪委·县监委”“民主党派·工商联”“群众团体”“法治”“军事”“经济管理”“农业与农村经济”“工业经济”“商贸服务业”“交通”“金融”“城乡建设”“生态环境”“科学技术”“教育”“文化·大众传媒”“旅游休闲与体育运动”“卫生与健康”“社会生活”“人物和荣誉”“乡镇”等25个类目,类目前设“特载”“专文”“2023年平阳县大事记”“地情概览”,后设“附录”“索引”。为形象地反映平阳风貌,卷前设专题图片,并随文插入一些照片和图表,力求达到图、文、表并茂的效果。
四、《平阳年鉴(2024)》框架设置在上年的基础上作适当调整。将原类目“特载”中县委、县人大常委会、县政府、县政协年度报告及类目“机构与负责人”内容置于“附录”部分。将原“中国共产党平阳县委员会”类目下的“史志工作”分目、原“科学技术”类目下的“社会科学”分目调至“文化·大众传媒”类目下,将“金融”类目下的分目“金融业监管”调至“经济管理”类目下。新设“人物和荣誉”类目,“人物和荣誉”类目下“逝世人物”分目适当补录往年逝世人物。
五、《平阳年鉴(2024)》采用规范化现代汉语书面语言,表达力求准确、朴实、简洁、流畅。数字和标点符号均依据国家技术监督局《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》和《标点符号用法》。物理量一般使用法定计量单位,某些计量单位仍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,如“亩”。产值数据均采用当年现行价。
六、《平阳年鉴(2024)》中,除已注明的行政区划名称外,“省”“市”“县”称谓分别指浙江省、温州市、平阳县。凡未冠属地乡镇,均为境内乡镇。
七、《平阳年鉴(2024)》各项资料均由平阳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,由于统计数据的来源、口径、方式、时间的不同,若造成所载数据存在与统计局数据不一致情况,请读者以统计局提供的统计资料为准。